木質活性炭灰分含量的測定是依據國標GB/T12496.3-1999《木質活性炭灰分含量的測定試驗方法》
活性炭的灰分是什么?
活性炭的化學組成除碳元素外,還含有兩種物質,一是以化學鍵結合的元素,如氧和氫;另一種是灰分,其灰分隨活性炭種類不同而異。不同種類的活性炭其灰分含量和組成有很大的差別,例如,以椰殼活性炭為例,這種炭灰分含量為3.5%左右,其中含有鉀、鋁、硅、鈉和鐵等的氧化物以及少量的鎂、鈣、硼、銅、銀、錫和微量的鋰、鎵、鉛等。活性炭中灰分的相對含量隨著原材料的炭活化程度而增加。椰殼炭灰分小于3%,而煤質活性炭灰分髙達20%;30%左右,活性炭中含硫是比較低的,好的活性炭中不應檢出硫化物。平時我們說的活性炭的灰粉是指內在灰粉。灰分主要可分為酸溶物和堿溶物。灰分主要包括:二氧化硅,三氧化二鋁,三氧化二鐵,氧化鈣,氧化鎂,二氧化鈦,三氧化硫,氧化鉀氧化鈉和五氧化二磷等
灰分測定
一般情況下,灰分在活性炭中是*用物,有時還會影響到活性炭的性能,大部分的灰分溶于稀酸和水。因此,當活性炭用于水處理時,灰分溶于水產生污染而且還會改變PH值。測定時,將灰皿置于馬弗爐中,在(800±25℃)下灼燒約1h取出后放進干燥器中,冷卻至室溫(約30min),稱取1g到0.0002g,重復灼燒至恒重。接著將粉碎的試樣過1.00篩子,稱取1g,至0.0002g,置于灼燒過的灰皿內,于馬弗爐中先灰化3-5h,然后,在(800±25℃)下灼燒約2h,取出后將灰皿置于干燥器中,冷卻至室溫,迅速稱量,至0.0002g。以后每灼燒30min,稱量,直至變化不超過0.001g為止。
灰分按下式計算:
A(%)=100*(m2-m1)/(m1-m)
式中 A:灰分分數%
m2:試樣的灼燒后加灰皿的g
m:灰皿g
m1:除去水分的試樣加灰皿的g
兩份試樣各測試,允許誤差應表1-1的規定
表1-1 兩次試驗數據的允許誤差
灰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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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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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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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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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許誤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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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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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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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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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驗結果以算術平均值表示,到**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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